1.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。材料不实的,一经查证,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,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。情节严重的,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。
2.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、聘用资格,或体检、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,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。需要递补的,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。
3.批准录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2023年9月10日前报到,如逾期不能报到将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4.聘用人员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,试用期6个月。
5.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公布: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网站(https://rlzyb.zufedfc.edu.cn/)。招聘过程相关信息(资格审查、录用结果、递补信息等)一般仅在该网站公布,请应聘者自行留意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人力资源部。
联系人:范老师??
E-mail: hr@zufedfc.edu.cn
网址:http://rlzyb.zufedfc.edu.cn/